中国法院新闻讯(刘世伟)近日,拜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迎来了一位神色匆匆的当事人,“法官,我来交欠款,快把我从黑名单上去掉吧!”说着,这人缴纳了全部案款。原来,这是一名藏匿近半年的“老赖”,被拜城县法院拉上黑名单后,主动现身。
今年上半年,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黄晓(化名)作为被告,被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近十万元,黄晓需在该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赔付。然而债务清偿期届满,黄晓却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今年7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黄晓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就在这个时候,黄晓竟“消失”了。后经查,黄晓名下无财产可执行。
法院依法将黄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黄晓高消费行为等。就在上黑名单一周后,“消失了”的黄晓主动联系上了执行法官。据黄晓交代,上了黑名单后,几乎撒也干不成,买票只能买火车票,不能买飞机票,也不能高消费,也不能贷款。实在影响做生意了,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和赔偿对申请人的债务,以及社会的谴责,最终现身法院,交付了案款。
没了黑名单的黄晓,到银行贷了款,继续用以生意用转,感觉浑身轻了好多,并主动对执行法官说到:“谢谢你们,让我懂得了法律,让我对自己的行为有了认识,谢谢你们给我上了一节很好的社会行为规范课,让我重新认识了中华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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