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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中整治 让老百姓可感可及

发布时间:2026-02-2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深化集中整治 让老百姓可感可及丨督促管好群众“看病钱”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沈东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一定要管好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坚决有力措施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严惩贪污挪用医保基金、内外勾结欺诈骗保、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监守自盗的医保“蛀虫”,推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监督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压实全链条各方责任,协同联动聚合力

  医保基金管理涉及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多个职能部门,覆盖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经办机构等多个主体,环节多、链条长、责任大。只有压实各方责任、凝聚协同合力,才能构建起齐抓共管的医保基金监管格局,从源头防范基金“跑冒滴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统筹调度,会同国家医保局研商落实举措、梳理整治重点,推动整治倒卖“回流药”、违规超量开药、重复检查检验等顽瘴痼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压实责任为关键,督促党委、政府扛牢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定点机构落实内部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部署落地生根。同时,精准靶向督责,通过实地督查、谈心谈话、专项检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责任虚化、监管缺位、履职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以精准监督推动各方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牢牢抓住责任落实,靶向攻坚、智慧赋能、源头治理,推动国家医保局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联合8部门严打严治,有力打击欺诈骗保问题。坚持全程融入、督帮一体,多次与国家医保局党组进行研商,通过专题会商、调研督导、跟班推进、协调调度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加强与驻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作,在重大案件查处、难点问题整治等方面合力攻坚。

  上海市纪委监委机关与市医保局建立“双专班”,将整治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倒卖“回流药”、部分药品价格虚高等问题作为重要内容,明确10项具体举措和阶段性目标,挂图作战、对账销号,追回医保基金6.7亿元。

  科技赋能破壁垒,深挖彻查欺诈骗保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

  随着医保覆盖范围扩大、基金规模攀升,骗保犯罪的隐蔽性与专业性不断升级,传统监管方式难以精准识别“跑冒滴漏”问题。在集中整治中,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数字监管赋能,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打通数据壁垒,打造数智监管场景,让科技力量成为守护群众“看病钱”的“火眼金睛”。

  用好数字工具,核心在于打通数据壁垒,让海量医保数据活起来。重庆市纪委监委统筹协调卫生健康、药监等11个部门数据共享,提升跨部门、跨层级数字协同监管效能。

  坚持智能系统与“铁脚板”同向发力,在依托数字技术精准筛查疑点线索的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开展实地核查,对疑点线索逐一核实,坚决查处欺诈骗保行为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

  推动抓好源头治理,让整治成果转化为群众获得感

  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在医保资金结算、医药价格治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方面进一步改革提质,打通惠民服务堵点,确保医保红利直达群众、惠及民生。

  天津市纪委监委持续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及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调研监督,推动医保部门不断扩大异地就医联网机构范围,全市累计开通直接结算的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比整治前增加507家。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围绕整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等问题,推动全区370家医疗机构408项检查项目实现互认……让老百姓在每一次就医过程中,都能切实感受到整治成效与政策温度。

  持续抓好源头治理、推动建章立制,才能保障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剖析医保欺诈骗保问题易发多发根源,聚焦关键环节推进系统治理。

  海南省纪委监委督促省卫生健康委开展违规多点执业问题整改整治,印发《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规定》,规范公立医院医师执业行为;省医保局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医疗、医保、医药失信惩戒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医药领域行业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促进行业自律。

  陕西省纪委监委督促全省医保系统建立完善医保基金管理方面制度机制80项,制定《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调剂管理办法》,有力破解地区间医疗保险基金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增强全省基金互助共济和抗风险能力。与此同时,督促制定产科、护理等23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指引,有效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管好用好医保基金,既是政治责任,也是民生使命。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紧扣医保基金管理使用的全链条关键环节,以严监督压实各方责任,以硬举措破解监管难题,以实成效筑牢防控防线,推动形成协同监管、长效治理的监管格局,切实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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